纽约地铁枪击案嫌犯首次出庭 若罪名成立将面临终身监禁


4月14日,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地铁枪击案嫌疑人弗兰克·詹姆斯(Frank James)首次出庭,并被勒令不得保释。据悉,律师要求对嫌犯进行精神评估。若相关罪名成立,他最高将面临终身监禁。


在逃逸近30小时后,此前一天制造纽约地铁血案、在车厢内连开33枪导致近30人受伤的犯罪嫌疑人13日落网。在美国纽约市警灭罪热线接到的举报来电的帮助下,枪案嫌疑人詹姆斯13日下午在曼哈顿东村被捕归案,并被诉以一项恐怖袭击的联邦控罪。若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刑罚。警方透露,拨打这则灭罪热线的消息人士,正是詹姆斯本人。

纽约市警务处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向公众介绍枪案调查进展。

警方公布的疑似詹姆斯犯案前进入地铁站的画面。
原定于13日下午2时的市警务处记者会,被推迟了近半小时才开始。原来就在记者会开始前,这名于前一日在日落公园(Prospect Park)36街地铁站的N线列车车厢内无故伤及近30名通勤客的冷血枪手,于毗邻华埠的东村被警方逮捕归案。
市警务处长苏尔表示,13日下午1时42分许,市警9分局警员根据市警灭罪热线所接到的一通来电,于东村圣马科斯路(St.Marks Pl)夹1大道路口,拦下了正在前行的詹姆斯,整个逮捕过程“很顺利,并无反抗”。希望随着詹姆斯的被捕归案,能给受害人及纽约客一些慰藉。
警方随后透露,提供这条重要线索的举报电话拨打人,正是詹姆斯本人。据悉,就在詹姆斯被捕前不久,市警灭罪热线收到一通来电,对方在通话时表示:“我是弗兰克(Frank),我觉得你们正在找我。新闻里到处都是我的照片。我会在xx麦当劳附近。”
市警9分局巡逻警力立即前往位于东6街处的麦当劳,但詹姆斯当时已离开。在对周围街区的后续巡逻过程中,一名热心民众的指认让警方最终寻得了詹姆斯,成功将他抓捕归案。
市警警探部警司艾斯格(James W.Essig)在记者会上透露了更多案件细节。12日上午8时24分许,詹姆斯在驶往36街地铁站的N线列车内扔出烟雾弹,随后连开33枪一通扫射后,趁列车进站的混乱逃离现场。警方在对案发地铁站监控进行调取时却发现,该站无一监控在运作。
警方随后调阅沿途多个地铁站的监控,最终于当天在N线的布碌仑国王高速路地铁站(Kings Highway Station)获取了一则案发前捕捉到詹姆斯画面的监控视频。
艾斯格表示,画面中的詹姆斯装扮与目击者描述相符。在距离该站约3个街区处,警方还发现了詹姆斯从费城租赁、并遗弃在街头的U-Haul,车钥匙也被他留在案发现场。案发时他所身穿的背心和头盔也在地铁站的一个垃圾桶内查获。他所使用的作案工具,一把9毫米口径半自动格洛克手枪被遗弃在现场,是他2011年在俄亥俄一枪店合法购买。据悉,购枪者只要没有联邦控罪历史,便可购枪,而詹姆斯此前并无联邦控罪历史。
记录显示,现年62岁的詹姆斯来自布朗士,在纽约至今共有11次被捕记录。艾斯格也介绍,詹姆斯是一名为警方所熟悉的惯犯,在威斯康辛、俄亥俄、宾州、新泽西和纽约市均有犯案历史。其中在纽约市最早的犯案可追溯至1984年,涉一项3级爆窃罪;此后曾于1992年至1998年间陆续有9次被捕记录,涉及4次非法持有爆窃工具,非法性行为(Criminal Sex Act)等多项罪。在新泽西他也曾分别于1991年、1992年和2007年3次被捕,涉及非法入侵、偷窃和扰乱治安等罪。
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皮斯(Breon Peace)在记者会上宣布,因违反《联邦法典》第18条1992(a)(7)号法规,詹姆斯被诉以一项联邦恐袭指控。该法规主要用于针对海陆空等大众交通的恐怖袭击和其他暴力袭击行为。一旦罪名成立,詹姆斯最高将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